陕西省环保厅关于贯彻执行环境监测新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22    浏览次数:3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

  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55号-57号公告发布了《水质 氰化物等的测定 真空检测管-电子比色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市(区)及时下载新标准,组织监测人员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新标准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一、2013年第55号公告

  (一)标准名称和编号:《水质 氰化物等的测定 真空检测管-电子比色法》(HJ 659-2013);

  (二)实施日期:该标准自2013年9月20日起实施。

  二、2013年第56号公告

  (一)标准名称和编号:

  1.《环境监测信息传输技术规定》(HJ 660-2013);

  2.《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661-2013);

  (二)实施日期:该标准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

  三、2013年第57号公告

  (一)标准名称和编号:

  1.《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

  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

  (二)实施日期:该标准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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