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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四环素纯度标准物质”等124种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1-29    浏览次数:3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准“四环素纯度标准物质”等124种标准物质为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见附件1),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物质目录(见附件2),并统一编号,颁发“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附件:1. 国家标准物质项目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物质目录

 

 

 

质检总局

nth="1" day="15"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4年1月15日

   
    附件:
          1、量函13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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