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关于做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93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将我省推荐的全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名称(姓名)及其简要事迹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被推荐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先进集体:
1.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森林法、防沙治沙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各项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
2.高度重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积极组织和参与工程建设,成绩显著;认真落实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规划和计划,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质量高、效益好。
3. 领导班子团结,岗位责任落实,重视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建设,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措施得力,管理规范,照章办事,勤政廉洁,纪律严明。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关心集体,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中认真履行职责,吃苦耐劳,艰苦奋斗,工作努力,成绩突出,对推动本单位、本地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事业有重大影响;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8年以上或累计工作10年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一线工作,完成的工程建设任务规模大、质量高、效果好;
2.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科研中有重要发明创造,在重大技术革新和推广方面有突出贡献,或长期从事科研、教学、规划设计工作,对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起到突出作用;
3.长期组织、领导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积极推进本地工程建设开展,并取得良好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4.关心、支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在舆论、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对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5.长期从事管护工作,防止人为破坏沙区植被工作成绩显著,事迹突出。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简要事迹
(一)先进集体简要事迹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积极统筹协调,加强规划指导,督促计划执行,为全省完成1500多万亩的京津风沙源治理任务做出了重要贡献。
山西省造林局,坚持工程管理和技术指导并重,组织全省林业系统完成营造林1000多万亩,为推进全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办公室,组织完成治理任务107.2万亩,为工程区控制水土流失、减少土地沙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山西省牧草工作站,组织全省农业系统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草地建设任务228.86万亩,建设舍饲棚圈160万平方米,配套饲草料加工设备31160台(套),为工程区畜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山西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中心治沙科,组织全省水利系统完成小流域治理1949.9平方公里、水源和节水工程70000多处,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为造林、种草等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大同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站,组织水利系统完成小流域治理609.8平方公里、水源和节水工程19000多处,为推进全市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同市南郊区高山镇人民政府,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使全镇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成为省级生态绿化旅游名镇,为推进全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起到了巨大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杨家窑村,大力植树造林和发展养殖业,成效显著,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生态文明村”、“林业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为推进全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做出了重要贡献。
大同市阳高县发展改革局,把生态建设和经济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计划管理和沟通协调,为推进全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大同县林业局,组织完成营造林57.53万亩,形成10万亩造林6处,1万亩造林20处,对推进全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起到了巨大的示范作用。
朔州市发展改革委农经科,统筹协调,加大投入,组织全市积极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取得了良好效益,为生态环境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朔州市林业局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办公室,积极协调,严格管理,组织完成营造林370.09万亩,为推进全市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朔州市朔城区水利局,坚持集中连片,规模治理,组织完成小流域治理384平方公里,为推进全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朔州市应县南河种镇上甘港村,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任务2.8万亩,受益农民1.8万,成为全县治沙治水、节水增效农业示范园区的典型。
朔州市怀仁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认真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农业项目,组织完成草地建设任务6.91万亩,为怀仁县成为全省肉羊养殖示范基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忻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加强管理,精心指导,组织全市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任务219.57万亩,为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
忻州市繁峙县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办公室,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结合,严格管理,加强指导,组织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任务130.31万亩,为推进全县生态环境的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
忻州市繁峙县畜牧兽医局,认真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农业项目,组织完成草地建设任务35.43万亩,为推进全县畜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先进个人简要事迹
周长东,山西省林学会副秘书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精心组织指导全省开展立项规划、检查验收、年度任务的实施等工作,成绩突出,曾被授予“山西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十大标兵”荣誉称号。
刘 炜,山西省造林局治沙科副科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参与了全省的立项规划、检查验收、年度任务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发表有关治沙的论文5篇,为全省防沙治沙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温 根,山西省桑干河杨树丰产林实验局副局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组织和带领全局职工,累计完成了营造林任务68.04万亩,小流域治理120平方公里,水源和节水工程3036处,为单位获得“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做出了重要贡献。
高新中,山西省牧草工作站建设科科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多次获得表彰,曾被评为“山西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先进个人”,为全省圆满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农业建设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姚金刚,山西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中心治沙科科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9年,曾评为“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记一等功,在组织全省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建设任务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穆成杰,大同市发展改革委农经科科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作12年,参与完成了大同市治沙工程的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年度任务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在推进大同市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武俊胜,大同市林业局造林科科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认真指导和督促大同县等7县(区)开展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益,为大同市防沙治沙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刘世杰,大同市新荣区水务局水保站站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在组织全区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曾被评为“大同市水利先进工作者”,“山西省兴水战略先进个人”。
金广瑞,大同市新荣区郭家窑乡拒门堡村村民,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带领村民坚持不懈造林,取得了明显成效,曾被授予“全国林业劳动模范”、“山西省造林大户”等荣誉称号。
荣保红,大同市新荣区王家屯煜华种植合作社农民,带领村民积极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仅种草养羊收入全村人均3020元,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为新荣区治沙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师 俊,大同市阳高县畜牧兽医中心副主任,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8年,在组织全县实施农业项目中,工作成绩突出,曾被大同市农业局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山西省畜牧兽医局授予“草地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张殿宝,大同市阳高县水务局副局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工作成绩突出,曾被评为“阳高县水土保持先进个人”、“山西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十大标兵”,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记一等功两次。
胡 禹,大同市天镇县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站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认真规划设计、精细组织施工、严格检查验收,为天镇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顺利实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白伸云,大同市天镇县三十里铺乡白小山村村民,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组织带领村民开展植树造林、发展养殖业,大力进行综合生态治理开发,为推进全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做出了积极贡献。
孙宝胜,大同市浑源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坚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县治沙工程做出了较大贡献,曾被评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县双先个人”。
张 宏,大同市左云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组织全县先后建成8个肉牛养殖小区和43个养羊小区,成绩突出,曾被省畜牧兽医局评为“草地建设先进个人”。
赵德清,大同市大同县林业局局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作12年,组织实施完成万亩以上造林工程10处,使全县林地达到91.66万亩,曾被评为“全国林业劳动模范”和“全国林业系统先进工作者”。
徐仁何,大同市大同县水务局水保站工程师,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9年,主持完成了该县水利项目的规划设计、组织管理等工作,曾被授予“全省兴水战略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赵连寨,大同市大同县峰峪乡东后子口村村民,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9年,坚持带领群众植树种草、发展畜牧养殖业,使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近4000元,多次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高登荣,朔州市发展改革委调研员,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在组织协调、工程管理、计划执行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曾被授予“山西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李志强,朔州市林业局治沙办助理工程师,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0年,在项目的信息管理、档案建设、宣传工作和组织实施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曾被朔州市委评为“全市林业建设先进个人。
安 花,朔州市水务局副局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组织领导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05平方公里,曾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记一等功,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学会先进工作者”。
刘占义,朔州市朔城区林业局总工程师,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创立的“一六”林草间作治理模式,获得朔州市2004年度科技推广二等奖,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霍宇斌,朔州市朔城区畜牧兽医局局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0年,组织全区高质量地完成草地建设总任务15.88万亩,棚圈建设16.1万平方米,饲料机械3445台,为朔城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做出了积极贡献。
张守富,朔州市山阴县畜牧兽医局局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8年,组织完成了杨庄生态建设工程等一系列精品工程,亲自撰写了《晋北风沙区工程建设研究》,多次获得市、县表彰奖励,并被山西省新世纪专家学者协会聘为风沙源治理专家。
史俊龙,朔州市山阴县北周庄镇镇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8年,始终坚持集中连片,注重治理成效,组织完成了一系列重点工程,为朔州市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顺利完成做出了积极贡献。
张维强,朔州市应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负责信息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在应县风沙源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和工程组织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杨培文,朔州市应县畜牧兽医局局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9年,在推进草地建设、畜牧业发展等工作方面成绩突出,曾连续2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个人标兵,为应县畜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程殿国,朔州市怀仁县林业局局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0年,先后组织实施完成了金沙滩30万亩生态经济园林区治沙造林等一系列重点工程,为县林业局获得“全省林业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做出了重要贡献。
张长生,忻州市发展改革委农经科科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9年,在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和工程管理等工作中注重调研、严格把关、成绩突出,为忻州市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崔存海,忻州市水利局水保科科长,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刻苦专研水利水保项目研究与工程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曾荣获“全国沙棘生态建设与开发先进个人”称号,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记一等功。
刘效文,忻州市代县林业局书记,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0年,组织完成治沙工程人工造林7.3万亩,封山育林27.5万亩,飞播造林12.9万亩,为推进代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李俊利,忻州市代县农业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书记,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在推进该县工程的规划设计,组织管理、检查验收等工作中成绩突出,曾被授予“全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郭俊峰,忻州市代县水利局设计室主任,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12年,在组织完成全县水利项目的规划设计、工程管理,检查验收中,工作成绩突出,连续十年被县水利局评为先进个人,多次被上级部门评为水利工作先进个人。
马 艾,忻州市繁峙县义兴寨乡同路沟村村民,从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作9年,累计承包治理荒山20000余亩,造林保存率达到80%以上,成为小流域治理的模范带头人,为繁峙治沙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上述公示内容,从2012年11月8日起,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省人事厅和省发改委反映。
电话:0351-3046183(省人社厅)、0351-3119130(省发改委)。
特此公示。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