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转设为武汉学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3    浏览次数:3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教育部批准,省人民政府决定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转设为武汉学院,同时撤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举办者为武汉一丹教科文发展有限公司,办学地址位于武汉市黄家湖大道特1号,学校标识码为4142013634。

  二、武汉学院的业务主管单位为省教育厅。

  三、鼓励武汉学院办学定位于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四、武汉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五、武汉学院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武汉一丹教科文发展有限公司要认真履行《终止联合举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暨善后事宜协议书》,并逐项实施到位,以保证武汉学院在过渡期内平稳、健康发展。武汉一丹教科文发展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对武汉学院的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科专业和师资建设。武汉学院要按照办学定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学校发展战略研究和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率,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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