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发政〔2012〕12号
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是我省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确定的八个一批重要任务。为做好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请各市按照科技部、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第五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做好材料初审工作。各市和省国资委推荐1-2家,重点从省级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146家工业龙头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中择优推荐,于2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推荐函寄送我厅政策法规处608室。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联系人:吴刚 0571-87054032
电子邮箱:wugang@zjinfo.gov.cn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1〕684号)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