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产业函〔2012〕8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评奖工作总体安排,2012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推荐及初评工作已经完成,评奖进入终评阶段。终评将以展会为平台,由评奖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在获得终评资格的参展产品、作品中择优评选出10个左右金奖。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定于11月27日至30日在厦门市举办终评展示及颁奖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终评展示及颁奖活动安排
(一)时间地点
1.终评展示
专家评审时间:2012年11月27日至29日
(27日上午专家审阅材料;27日下午至28日现场封闭评审;29日答辩评审)
社会公开展示时间:2012年11月29日至30日
展览开幕仪式时间:2012年11月29日上午9:00
地点:厦门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2.颁奖典礼
时间:2012年11月30日晚19:30-21:30
地点:厦门市国际会议中心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支持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工业报社、厦门市人民政府、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协办单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西北工业大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三)工作内容
1.组织参展。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地主管部门”)以地区为单位组织获得终评资格产品、作品的申报单位参加终评展示活动(参展名单及参展须知见附件,有关评奖工作文件见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网站www.cn-gysj.org),并于11月24日至26日期间将产品、作品实物运送至厦门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不参加终评展示的产品、作品视为自愿放弃参加终评资格。
展示活动不收取展位费、布展费及其他费用。展品的运输费和参展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中央企业按照上述要求组织本单位企业参加终评展示。
2.组织参加颁奖典礼。请各地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组织参展单位、有关企业及行业协会参加(各地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有关负责同志2-3人,每个参展单位、企业、行业协会不超过2人),于11月20日前将参加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3.参加工业设计大讲堂。11月30日上午,评奖工作委员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还将举办工业设计大讲堂活动,邀请3-4名我国工业设计领域知名专家演讲(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地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组织企业、行业协会参加(各地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有关负责同志1-2人,每个参展单位、企业、行业协会不超过1人),并于11月20日前将参加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评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举办好终评展示及颁奖活动,有利于提升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利于推动我国工业设计产业的发展。各地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好参加终评阶段系列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认真组织。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认真组织获得终评资格产品、作品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参加终评展示,确保终评工作有序开展。评奖工作结束后,我部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三)加强交流。终评展示及颁奖活动既是评奖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对我国工业设计发展新成就的总结和展示,更是工业设计业界难得的交流平台。各地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广泛宣传动员,组织相关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积极参与。
三、联系方式
(一)终评展示及颁奖活动联系方式: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林瑜
电话:0592-5059489
传真:0592-5365135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9楼
邮政编码:361012
(二)工业设计大讲堂相关事宜联系方式:
评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中国工业报社)
联系人:梁韬 温舜方
电话:010-68321348,68338559
传真:010-6832135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
邮政编码:100825
(三)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
联系人:张波 贾宏伟
电话:010-68205193,68205192
传真:010-68205193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政编码:10080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