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表彰
国家创新能力建设先进工作者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发改高技[2012]34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近年来,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委坚持把创新能力建设作为推进自主创新的重要抓手,注重加强规划政策引导,积极探索有效机制,大力推进产学研联合,加速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对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创新能力建设过程中,有关项目主管部门配合我委在政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组织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和探索性的工作,一批从事相关管理工作的同志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迫切需要依靠自主创新,今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进一步强调要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这对新时期的国家创新能力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此形势下,为更好地引导各有关方面形成合力,加快推进落实“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总体任务和目标,现决定对近年来在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娄晶等137位同志予以表彰,并授予“国家创新能力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今年正值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20周年。20年来,着眼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速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我委组建了130家工程中心,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为进一步发挥工程中心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决定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工程中心予以表彰,授予光纤通信技术等12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杰出贡献奖”,授予工业自动化等18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重大成就奖”,授予染料等36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优秀业绩奖”。同时,对近年来在工程中心建设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童国华等129位同志予以表彰,并授予“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先进工作者”称号。
附件:1、国家创新能力建设先进工作者名单
2、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先进集体名单
3、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先进工作者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