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对遴选的“全国十佳农民”2014年度资助项目候选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10-31    浏览次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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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民”201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14〕91号)精神,经相关村委会及区、市农牧部门推荐,现将遴选为“全国十佳农民”2014年度资助项目候选人的甘州区长安乡前进村养殖业带头人马志祥和沙井镇南沟村种植大户李福二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有严重违法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等影响推荐资助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上报农业部。

  一、公示对象先进事迹(附后)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共7天。

  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2:00,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甘肃省农牧厅人事劳动处。

  联系电话:0931—8179152,0931—8179156

  通讯地址:兰州市平凉路106号。

  邮政编码:730000

    附件1: 甘州区长安乡前进村养殖业带头人马志祥先进事迹
        2: 甘州区沙井镇南沟村种植大户李福先进事迹


甘肃省农牧厅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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