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条件和有关材料请详见《关于推进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的通知》的要求。
2、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的通知》的要求,调整我省《关于推进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中有关安排,调整如下:(1)各申报企业需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光盘一张;(2)省里申报截止时间调整到6月10日。
3、补充说明事项:(1)同一集团下不同独立法人的子公司符合申报条件的,都可申报;(2)企业可通过各地经信部门或行业协会申报,通过经信部门申报的,由省经信委初审后推荐给工信部;通过行业协会申报的,由省级行业协会初审后报送对应国家行业协会,再推荐给工信部;(3)企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可在《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能效指南(2015版)》或标准信息服务网上查询。
4、联系人:省经信委 技装处 张蕴博 0571-87057427
工信部产业司 010-68205199,68205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