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对2012年省财政支持日光温室蔬菜安全高效生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调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1    浏览次数:2

  有关市农业局(农委)、县(市、区)农业(蔬菜)局(办),各项目实施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扎实推进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日光温室蔬菜安全高效生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的要求,定于3月上旬开始对2012年财政支持“日光温室蔬菜安全高效生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取市级全面检查与省级抽查相结合,现场考察与书面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市农技(蔬菜、经作)站(办)对本市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省农技推广总站组织有关人员,分区域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和督导。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根据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检查项目进度完成情况,样板田、核心示范区实施面积,辐射带动规模等情况;实施区域是否落实到村、到户情况。

  2、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培训推广、档案管理、台帐记录、制度建设、物化服务、宣传发动等工作开展情况。

  3、技术推广情况。主要包括主推品种和技术、技术集成研究试验情况以及主要技术成果等。

  4、项目资金管理。是否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项目资金预算,强化了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账目票据是否健全规范。

  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提出并研究了解决方案。

  6、取得的主要成效。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等。

  三、相关汇报资料

  各项目实施单位需准备以下主要汇报资料:

  1、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有健全详尽的项目实施档案和规范的台帐记录;

  2、根据进度安排,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中期总结报告;

  3、填写《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总结报告的格式要求及汇总表见附件);

  4、有关项目实施的图片、影像等资料。

  四、其他事项

  各项目单位要对项目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总结项目实施以来取得的经验、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项目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项目的中期检查情况,将作为下一步承担相关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实施单位请将中期检查总结报告、实施情况汇总表以及项目实施的有关图片、影像等资料,于3月底前发至sdsnjz@163.com。

  联系人:高中强 刘国琴

  电话:0531-67866372  82355174

  附件:1.日光温室蔬菜安全高效生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项目中期检查总结报告(提纲)

  2.项目实施有关情况汇总表

  日光温室蔬菜中期检查调度通知附件下载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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