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计函〔2012〕997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报送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区2012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有关市、县(区)农委:
根据《关于建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皖农计函〔2012〕102号)要求,现就做好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区2012年度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1. 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要全面总结2012年度建设成效、主要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并填报2012年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总结报告文字不超过3000字。
2.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除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农办计〔2012〕117号)要求报送2012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外,另填报2012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二、时间要求
1. 请于11月15日前将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年度总结报告以文件形式报送我委,附2012年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统计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铜陵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单独报送),并发送电子版。对未能及时报送以上材料或材料不真实的,在考核时扣减分。
2. 请于12月30日将国家和省级现代示范区建设情况统计表调整数加盖公章报送我委,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张金苗,联系电话(传真):0551-2644113
E-mail:ahnyjhc@sina.com
附件:1. 2012年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统计表
2. 2012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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