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业电〔2012〕1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的预通知》(农农发〔2012〕5号)精神,现将此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评选条件,尽快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填写推荐材料(见农业部通知的附件),每市推荐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1—2个,推荐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1名,推荐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1—2名,推荐粮食生产大户1—3名。请以正式文件并附申报表和标兵事迹材料各一式5份(含电子文档),务必于2012年11月22日送厅粮油处。联系电话:0771—2182605(兼传真)、13978821605,电子邮箱:lyc@gxny.gov.cn。逾期不报,视同弃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2012年11月12日
附件下载:农业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的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