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11月9日专电(记者 连振祥)甘肃鼓励社会资本和种养大户设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以缓解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需求,不断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
甘肃近日首次确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普惠金融,记者从甘肃省政府了解到,甘肃将鼓励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引导社会资本和当地优质企业、种养大户发起设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同时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金融租赁公司、自助银行等贴近“三农”、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小微金融机构,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村规模化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
在发展小微金融机构的同时,甘肃注重发展合作金融。甘肃省政府提供的信息显示,甘肃将加强农村便民金融服务点和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组织建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在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的基础上,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