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创联办发〔2016〕2号
上海市科委,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科技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三省一市科技合作力度,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经2016年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现制定印发《2016年度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计划》,请结合实际共同推进。
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
2016年度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2016年,是“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长三角区域“十三五”创新发展规划目标,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改革为切入点,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目的,进一步加强区域内的信息互通和交流,做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区域联动,开展区域共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进一步推动区域内科技公共资源的共享共用,并积极开展区域科技交流与合作,为“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长三角区域经常性的信息互通和交流
1.进一步强化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三省一市区域创新工作交流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及秘书处的具体职能,举办长联办系列工作会议。推动建立沪、苏、浙、皖科技主管部门和科技部负责区域发展的司局共同协商的“4 1”联动机制。(浙江省科技厅牵头,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共同配合)
2.举办2016年区域创新政策论坛。(安徽省科技厅牵头,上海市科委、浙江省科技厅、江苏省科技厅共同配合)
二、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区域联动
1.举办2016浦江创新论坛、中英科技合作洽谈活动、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上海市科委牵头,英国为主宾国、浙江省科技厅为主宾省,江苏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配合)
2.举办“中国·江苏国际产学研合作论坛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吸引大批高水平海外专家及机构参加,强调企业技术对接的实际成效,打造最具吸引力的区域性国际科技合作活动品牌。(江苏省科技厅牵头,上海市科委、浙江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共同配合)
3.2016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浙江省科技厅牵头,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共同配合)
4.2016安徽以色列技术成果对接会,机器人世界杯大赛和中国计算机大会。(安徽省科技厅牵头,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共同配合)
三、加强区域共性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
1.支撑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围绕民生、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联合科技攻关,为构建长三角区域内医疗信息、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环境污染联合预警防控,提供技术支撑。(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共同组织实施)
2.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及政策规定,积极开展长三角区域发展战略研究,组织三省一市相关单位积极申报2016年度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共同促进基金项目。(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共同组织实施)
3.举办“长三角科研基地座谈会”。在国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形势下,交流研讨国家和各省“十三五”科研基地建设规划,加强对接,凝聚共识。(科技部指导,江苏省科技厅牵头,上海市科委、浙江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共同配合)
四、进一步推动区域科技公共资源的共享共用
1.继续推进现有的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专业技术服务、资源条件保障、技术转移系统等五个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手段,为技术、成果、科技金融等技术要素的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逐步构建长三角地区技术要素的网络化对接平台。(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共同组织实施)
2.探索“创新券”在长三角区域内通用通兑机制。(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共同组织实施)
3.把握长三角区域科技变革和产业发展新趋势,紧扣科技服务经济发展的时代要求,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产业技术联盟,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培育区域科技发展的新动力。(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共同组织实施)
五、加强区域联动,积极组织区域科技合作活动
1.充分利用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苏州)、浙江科技大市场等交易平台,探索推动三省一市科技成果、企业需求、专家、技术经纪人队伍等资源的共享共用,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区域联动。(上海市科委、浙江省科技厅牵头,江苏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共同配合)
2.举办2016上海—嘉善科技对接交流活动。根据《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关于推进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的方案》,聚焦专题领域举办系列活动,支持和推动浙江嘉善与上海的科技创新合作。(浙江省科技厅、上海市科委共同组织)
3.举办2016中国(宁波)国际新材料科技与产业博览会。(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共同支持)
4.聚焦区域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专题领域,举办长三角青年科学家交流活动。(上海市科委、安徽省科技厅牵头,江苏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厅共同配合)
5.举办长三角区域高校与科技型企业的对接合作活动。讨论加强长三角区域高校与科技型企业的互动合作,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攻关,力争有所突破。(浙江省科技厅牵头,上海市科委、江苏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厅共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