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在全省经管系统组织开展“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体系”调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4    浏览次数:2

鲁农经管字〔2013〕4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今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对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做出了重大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进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重大问题调研的要求,确定在全省经管系统组织开展“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体系”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求,通过开展调研,研究全省农村经营管理的新动态,分析当前农村经营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挖掘各地农村经营管理的好典型,提出解决农经热点难点问题的对策建议,为指导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

  根据省委1号文件提出的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重大战略部署,围绕以下方面问题开展调研。

  1.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土地流转的关系问题,当前各种土地流转的形式、类型、规模、效益等问题。

  2.农民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农户之间的关系和利益联结问题。

  3. 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合作内容、合作形式以及跨区域、跨行业联合情况,扶持合作社政策落实情况,合作社兴办企业情况,合作社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等问题。

  4.培育新型经营体系需要采取的工作措施和政策措施,包括总体思路、土地政策、财政税收政策、金融政策、项目扶持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使用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经管体系建设等情况。

  通过开展调研,全面调查了解各地在政府推动、政策支持、部门联合、组织协调等方面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成效,挖掘梳理各地典型经验。

  三、调研的组织方式

  本次调研采取地方调研与省里调研相结合,根据确定的调研内容,各市、县、乡可自行确定调研题目,既要有宏观情况的调研报告,也要搜集整理一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典型案例。同时,鼓励个人结合工作实践进行调查研究。

  四、调研的时间安排

  调研活动从3月初开始启动,6月底前结束。调研结束后,以市为单位将本市的调研成果(包括专题调研报告、典型经验汇总以及个人调研论文)集中报省厅经管处。

  五、成果形成及应用

  本次调研成果将形成综合篇、专题篇、典型篇和个人篇。调研成果将应用于:

  1.提报省委、省政府和厅领导决策参考。

  2.向《中国农村杂志社》农经“两刊”和“三农内参”等媒体推荐发表。

  3.编印《山东农村经营管理调研文集》,印发全省经管系统工作参考。

  4.组织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评选。调研结束后,省厅组织专家对调研报告和论文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六、调研活动的要求

  1.充分认识调研的重要意义。此次调研活动不仅是转变经管工作方式的需要,也是提升经管系统政策理论水平和研究问题能力的需要,各地一定要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2.切实改进调研工作的作风。本次调研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深入基层和农村调查了解实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3.加强调研工作的组织部署。此次调研涉及内容较多,时间要求集中,各地要及时部署到县、乡两级经管部门,及早动手,精心准备,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调研工作。

  联系人员:孙明河、王娜

  联系电话:67866082、82389837

  邮箱地址:wn7707@126.com

  山东省农业厅

  2013年3月12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