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2]97号)精神和要求,我单位拟推荐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张雪同志作为全省就业先进工作者表彰的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11月15日至11月19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辽宁省就业创业工作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进行反映。
电话(传真):024-22955706、22908086
电子邮箱:yangying@ln.l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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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