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对201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进行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2    浏览次数:2

鲁农种字〔2013〕10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根据《山东省农作物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方案》(鲁农种字〔2013〕9号),经研究,确定对全省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3月下旬至4月上旬。

  二、督查内容

  (一)专项行动开展总体情况。包括打假护权专项行动和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的方案制定、工作部署、组织领导、责任制落实、工作进展等情况。

  (二)种子市场整顿情况。包括种子经营门店监管档案建立情况,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举报制度建设情况,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经营门店跟踪监管情况等。

  (三)宣传指导情况。包括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发动情况,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情况等。

  (四)开展种子执法监管专题调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各地对种子经营门店加强监管的新思路、新办法,探索建立长效监管制度情况;2.针对种子育苗企业监管和种子直销入户、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监管手段的方式和方法;3.目前市场流通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品种权保护现状;4.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和打算。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当地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查看县级管理部门建立的经营门店监管档案。

  (二)实地检查种子经营门店。检查的重点区域是我省的粮食生产大县,检查对象为市场上销售的农作物种子,重点是玉米、棉花、花生和蔬菜种子。每县(市、区)检查1个种子集中交易市场(5个以上经营门店)或4个以上乡镇种子经营门店。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制售假劣种子、无证经营、未审先推、套牌侵权等情况,种子标签是否规范、经营档案是否齐全等。

  (三)召开座谈会。1.由督查组集中反馈督查发现的问题,对当地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体评价、提出改进建议。2.围绕本次督查调研的重点内容,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解决办法。

  四、人员分组

  本次督查分4个组进行,各督查组成员从市、县种子管理站或种子执法机构中抽调,对全省17市进行对调检查。

  第一组:负责青岛、烟台、威海、潍坊四市。

  第二组:负责东营、滨州、淄博、德州四市。

  第三组:负责泰安、莱芜、日照、临沂、枣庄五市。

  第四组:负责济宁、菏泽、济南、聊城四市。

  具体人员分工由省种子管理总站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督查工作是2013年农作物种子打假护权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是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的一次考核评价。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汇报材料,积极配合督查组的各项工作。

  (二)督查过程中,各地要按照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组织依法查处,由市级种子管理部门汇总,报省种子管理总站。

  (三)各督查组成员要统一思想、周密组织、分工协作,严肃工作纪律,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检查标准,确保督查活动取得实效。

  (四)督查活动结束后,各组要针对督查、调研内容形成书面报告。

  附件:督查区域名单


山东省农业厅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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