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3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6    浏览次数:2

鲁农科技字〔2013〕4号

  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农业局(农委),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现就做好2013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3年省农牧渔业丰收奖(以下简称省丰收奖)设立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范围为:2010年至2012年完成并经省丰收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或委托)鉴定的项目。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合作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合作团队,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市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限报1项。

  二、申报材料

  (一)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材料共计8项:申报书(见附件1-1);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见附件1-2,须原件);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证书(原件);成果应用证明(见附件1-3,须原件);经济效益报告(含计算过程,);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书(或实施方案);其它有关试验总结材料。全套材料一式2份并装订成册。同时,上报《2013年省丰收奖成果奖申报情况简表》(见附件1-5)25份。

  (二)省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材料共5项:申报书(见附件2-1);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见附件2-2);主要完成人情况表(见附件2-3);工作总结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全套材料一式2份并装订成册。同时上报《2013年省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情况简表》(见附件2-4)25份。

  三、注意事项

  (一)各市农业局(农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丰收奖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材料,填写审核(推荐)意见,并以正式文件将推荐的参评项目报省丰收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奖励等次不作为推荐内容。

  (二)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组织申报材料,所有完成人要在本人所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经济效益的计算:请按农业部颁布的《农牧渔业丰收奖经济效益计算办法》(二〇一〇年九月)执行。

  (四)申报丰收奖的单位和个人,应保证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可靠。对项目单位和项目主要完成人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项目评奖资格,相关人员两年内不得申报省丰收奖。

  请各市农业局(农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统一将本市或本部门(行业)的申报材料及整本材料的电子文档(有关证明等材料可用扫描件)光盘,于3月29日前报送到省丰收奖奖励办公室(省农业厅办公楼516室)。

  联系人: 沙继红

  联系电话:(0531)82352873

  E-mail:sdkjrh@163.com

  附件:1.省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材料

  1-1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

  1-2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1-3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应用证明

  1-4《省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1-5省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情况简表

  2.省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材料

  2-1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书

  2-2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2-3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2-4省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情况简表

  3.省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情况数据表(Excel格式)

  4.省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推荐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

  鲁农科技字〔2013〕4号附件下载

  山东省农业厅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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