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自治区农村科技特派员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农字〔2013〕167号)要求,经各地市和有关单位审查、推荐以及我厅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闫志刚等230人为2014年第一批自治区个人农村科技特派员,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力机械研究所等7个单位为2014年第一批自治区法人农村科技特派员,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自2014年3月18日至22日。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我厅农村科技处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人:徐有海 0771-261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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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认定2014年第一批自治区农村科技特派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