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贵厅组织起草的《国家生态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收悉,经组织专家讨论,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指南》规定红线分三个类型,建议明确三种类型红线监管方式。若监管方式相同,则重叠部分可以划为范围较大的红线区域,若监管方式不同,多种类型的红线范围有重叠,则要分别划定。
二、划定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红线时,若该区域的生态功能不只一个,例如,秦岭地区在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为生态多样性重点生态功能区,在《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建议《指南》中明确这种拥有多个生态功能的区域,其生态红线如何划定。
三、生态红线的划分按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及生态环境敏感性、脆弱性评价,较好地解决了红线划分问题。但技术指南中应详细说明基础数据和图件的尺度、精度要求,评价方法的适用性,以指南各省生态红线的划分。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