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一封公开信

发布日期:2014-11-17    浏览次数:3

全市各企业主要负责人: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的共同努力下,1-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四项统计指标“全面下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趋好,这与全市企业和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辛勤付出分不开,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共同参与分不开,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存在的诸多问题。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依然大量存在,生产安全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尤其是甘肃鸿丰电石有限公司“9·22”塌料事故和兰渝铁路桃树坪隧道“11·4”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务必引起各企业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现距年末不足两个月的时间,各企业要积极行动起来,强化“红线”意识,主动投身到全市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去,消除事故隐患,构筑安全防线,与我们共同将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牢、抓实。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把法治理念贯穿到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二要深入搞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掀起学法、知法、守法新高潮,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夯实安全基础,落实防范措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要依法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落实企业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意识植入企业员工心中,提高安全技能,杜绝“三违”行为。

  四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及时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不足,源头治理,严防事故发生;加强应急处置和救援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五要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加大资金投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维护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合法权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保持全市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是我们的共同目标。让我们携手同心,为建设和谐兰州、幸福兰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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