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发改投资〔2013〕761号
有关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农委(农机局)、水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水利部《关于下达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412号),现下达安徽省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3年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6000万元,省级基建安排配套投资4500万元,县(市、区)投资4500万元(具体项目投资计划见附件)。请按有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委托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所辖县(市、区)项目实施方案。各市、县、区要按今年底前开工建设的要求,统筹安排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计划。
二、项目建设要严格按国家项目管理办法、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委员会项目审查意见、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及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有关县要抓好村民自建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三、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完成工程决算、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并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四、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本批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季报制度,各市要定期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投资安排使用等情况。今年12月中旬前,各市要将本地项目工作计划、建设情况、规划实施情况、粮食增产任务完成情况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农委、水利厅。
附件:1.安徽省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3年投资计划
2.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水利厅
2013年8月30日
皖发改投资〔2013〕761号.doc
安徽省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