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业办发〔2013〕165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计划在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简称农交会,下同)期间,组织举办陕西省优势特色农产品推介暨集中贸易签约活动。现就做好活动的筹备、宣传推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和贸易签约内容
根据我省实际及陕西展团筹备工作安排,拟由:宝鸡市进行猕猴桃推介,汉中市进行茶叶推介,延安市进行苹果推介,榆林市进行红枣和小杂粮推介,其他市区愿借此活动,开展宣传推介的,请及时与省筹展办协商后确定。
请每市区推荐2名企业或合作社,参加集中贸易签约活动。
二、其他事项
(一)加强领导。农交会已经成为国内权威性最强、影响最广泛、效果最显著的农业展会。届时省政府领导和厅领导将出席活动,为了扩大影响力,签约活动将邀请中省新闻媒体参加。各推介单位要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农交会平台,积极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二)精心组织。要本着“宣传推介、提升影响、开拓市场”的思路,宣传展示我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成就,增强我省农产品的影响力,提升我省农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推介发言材料要精练,突出特色,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宣传资料要有针对性,并于11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筹展办。
(三)要积极发动企业和合作社,提前做好贸易洽谈工作,力争有好的收获。
(四)费用。本次活动的场地租赁费、嘉宾和新闻媒体招待费由省筹展办承担,各市区宣传材料印刷费、展品及礼品(根据各地需要)购置费自行负担。
联 系 人: 王 芳 15902923021
电话(传真):029-86361374
电子邮箱:nz9692@163.com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