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保厅关于对《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框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3-11-06    浏览次数:3

环保部办公厅:

  贵厅《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框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函〔2013〕1053)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框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估框架》),全面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及全国“两会”精神,准确把握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文件精神要求。《评估框架》确定的评估目标原则、工作程序可行,评估方法较为科学,评估领域的设置较为系统,评估时间安排合理,可作为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基础。

  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实施的顺利与否,直接体现了各级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进展与成效。建议《评估框架》完善政府各相关部门参与规划评估的措施与方法,以充分体现各部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三、考虑到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体系完备,各国家专项环境保护规划日常考核规范、系统,建议从国家层面统一优化《评估框架》指标体系,突出《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全局性和总揽性。

  四、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1、强化对约束性评估指标评估方法的研究与突破,以利于区域流域间的横向比较和区域流域内的纵向比较。

  2、适当凝练或简化定性评估指标,增加地方特色指标,以体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

  3、适当简化环保系统内部的评估工作程序,强化对各地的技术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好规划评估的协调、论证、宣贯工作。

  专此复函。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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