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扶贫科技特派员对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2    浏览次数:2

鲁农科技字〔2013〕12号

  有关市农业局(农委),省有关部门(单位)、有关高等院校:

  为深入推进省重点扶持乡镇农业科技服务行动,经省选派“第一书记”办公室研究同意,确定在第二批“第一书记”到帮包村熟悉情况期间,全省扶贫科技特派员到省重点扶持乡镇进行对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按时对接。对接工作由省重点扶持乡镇所在县(市、区)农业局(农委)会同县选派“第一书记”办公室、省直选派“第一书记”临时党委(党支部)共同组织相关乡镇与扶贫科技特派员对接,于4月15日以前完成。

  二、保持人员稳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行动以来,科技扶贫特派员发挥技术优势,协助“第一书记”帮助贫困村发展农村经济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推进农业科技服务行动上新台阶,派出单位要保持科技扶贫特派员队伍稳定,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选派要求,确定人选。新选定的扶贫科技特派员名单,请于4月1日前报送省农业厅。

  三、其他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对接工作。重点帮扶乡镇政府要为扶贫科技特派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派出单位要按照《关于选派扶贫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开展科技服务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扶贫科技特派员相关待遇,保障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市农业局(农委)要督促有关县(市、区)主动与扶贫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联系,按时完成对接工作,并将各有关县(市、区)的扶贫科技特派员对接情况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省农业厅。

  联系人: 任春阳 高 瑞

  联系电话:0531-67866137  67866182

  电子邮箱:nykjcx@163.com

  附件:扶贫科技特派员及派出单位联系人名单

山东省农业厅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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