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质监字〔2013〕13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农业质量检测中心:
经研究,定于4月2日至26日在全省开展2013年韭菜农药残留专项监测工作,现将《2013年韭菜农药残留专项监测方案》(以下简称《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望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各市要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协助开展样品采集、前期处理等工作。被检市收到不合格样品检测结果后,要立即查找原因并及时跟进监督抽查,监督抽查情况要及时报省农业厅。
二、及时、准确地做好抽检工作。各承担任务的检测中心要及时与被检市农业部门取得联系,按照《监测方案》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组织抽样、检测。不合格样品确认后,要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到被检市和省厅。一旦发现有违反监测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严肃对待监测结果。未经省农业厅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不得将专项监测结果作为依法处罚依据。
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联 系 人:张平 邱庆浩
电 话:0531-67866093 67866352
附件:2013年韭菜农药残留专项监测方案
山东省农业厅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