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12-11-21    浏览次数:3

  2011年—2012年以来,我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在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英勇顽强,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为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新风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各地认真组织开展了四川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经县(市、区)、市(州)综治办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省综治委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议,评选出1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候选对象,拟提请省政府审议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11月20日至12月4日。

  》》候选人名单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以真实姓名向省综治办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28—86601723

  联系地址:成都市商业后街3号

  邮编:610031

 

四川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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