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2年度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业、乡镇企业、农机、农垦行政主管部门,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全省农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方面的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三化”统筹、实施“三动”战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活动,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了更好的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努力构建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效保障,现就推荐2012年度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工作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以下简称“先进单位”)的推荐范围: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业、乡镇企业、农机、农垦行政主管部门、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委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单位。
(二)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先进个人”)的推荐范围:各市(州)农委,县(市、区)农业、乡镇企业、农机、农垦行政主管部门、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委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工作监管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单位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全省农业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全省农业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中规定的指标范围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90分以上;
2、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需当地安监部门证明材料,省农委直属各单位需主管安全的主任审核);
3、安全监管机构完善,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4、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打非治违”活动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成绩显著;
5、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强;
6、重视业务培训,加强岗位训练,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优良,工作作风扎实。积极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新形势、新问题,探索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新方法、新路子,工作上有创新。
(二)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工作认真负责,较好完成省农业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打非治违”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出色完成委安全生产办公室部署的工作任务;
3、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执行省安委会有关标准和行业规程,具有较高的安全监管管理水平,工作成绩突出;
4、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时上报有关安全生产材料;
5、负责安全生产或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满1年以上。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由基层推荐,逐级审核上报;要坚持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把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
各县(市、区)农业、乡镇企业、农机、农垦行政主管部门于1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所属市(州)主管部门。各市(州)农委、乡镇企业、农机、农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推荐条件进行初审和考核,对推荐对象要分别按要求填报《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详实。将材料汇总并筛选后于12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2012年度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相关材料报至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乡镇企业局)。
省农委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上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于12月15日前报至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吉林省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
联 系 人:张云学 联系电话:0431-88906323(传真)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邮政编码:130051
电子信箱:jlsxqj8270@126.com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