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科农字〔2014〕29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各农村科技特派: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自治区农村科技特派员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农字〔2013〕167号)要求,经各地市、有关单位审查、推荐和我厅组织专家评审以及网上公示,现认定闫志刚等230人为2014年第一批自治区个人农村科技特派员,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力机械研究所等7个单位为2014年第一批自治区法人农村科技特派员。
希望各农村科技特派员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按照《广西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围绕广西农村科技工作的重点任务,按照有关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目标,加强与派驻单位的合作,切实开展各项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努力为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作贡献。
为加强全区农村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交流和管理,请各位农村特派员申请加入“广西农村科技特派员QQ群”(222376477),并于2014年4月25日前登录“广西农村科技特派员信息管理系统”填写提交有关申请信息(具体填报方法见附件2)。
附件:1. 2014年第一批自治区农村科技特派员名单
2. 农村科技特派员填报信息操作流程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4年3月28日
相关下载:
桂科农字〔2014〕29号 关于认定2014年第一批自治区农村科技特派员的通知.pdf
附件1:2014年第一批自治区农村科技特派员名单.doc
附件2:农村科技特派员填报信息操作流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