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科机党〔2016〕13号
厅机关各支部,厅属(代管)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厅党组《关于在厅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浙科党〔2016〕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保证厅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不走过场、联系实际、融入日常、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厅机关各支部、厅属(代管)各单位党组织今年二季度的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和学习动员情况;参加厅组织的集体学习和在线测试情况;
2.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及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情况;
3.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针对性补齐基层组织建设短板,做好按期改选换届、配齐纪检委员、党员按月主动交纳党费,及开展党员组织关系专项排查、不合格党员处置情况;
4.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及选树和学习先进典型的情况;
5.各级党组织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研究、专题分析、加强督查,不定期开展正风肃纪,强化作风建设情况;
6.学习教育的特色做法和亮点工作;
7.学习教育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党员岗位建功情况。
二、有关要求
1.请厅机关各支部、厅属(代管)各单位党组织对照《实施方案》和《厅直属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厅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浙科机党〔2016〕8号)结合上述检查内容开认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简报。
2.自查简报务必简明扼要、数据详实,并于7月15日前报机关党委。联系人:李易,电话:87051064。
三、其他事项
厅直属机关党委将在厅机关各支部、厅属(代管)各单位党组织自查基础上进行核查,并对核查结果进行通报。
中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6年7月6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