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2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会议评议工作的预通知》要求,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会评工作定于12月5日-15日进行,为了让大家具有充足时间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正式通知将于APEC会议结束后发出。

  一、会评时间

  1.领军人才及团队:12月5-9日(具体答辩人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2.创业人才及基地:12月11-15日(具体答辩时间,APEC会议后通知)

  二、评议方式

  评议采取异地视频答辩和审阅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各申报对象按属地原则,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管理部门的视频答辩室进行答辩。答辩人需要制作PPT,陈述时间为8分钟,评议专家提问7分钟。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需由申报对象本人答辩;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需由团队负责人答辩;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需由基地具体负责人答辩。

  三、答辩内容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个人教育与科研经历,研发业绩、学术水平与行业贡献,科研组织能力,成长潜力及发展可持续性,研发规划的创新性和预期成果,依托单位支撑保障条件等方面。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团队负责人教育与科研经历,团队构成情况,团队合作基础与管理运行模式,团队业绩、学术水平与行业贡献,团队研发规划的创新性和预期成果,依托单位支撑保障条件等方面。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个人成长与创新创业经历,创业项目核心技术及商业计划书,企业治理结构和经营状况、企业未来发展规划,现有研发能力和支撑,所在地方和投资机构的支持情况等方面。

  4.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高校和院所:相关领域的科研实力,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激励评价、管理服务方面的探索,在培养拔尖和青年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国际化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科技园区: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成效,在建设创业人才服务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方面的做法,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的做法。

  四、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并及时通知申报对象评议安排的有关事项。11月下旬省科技厅组织预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视频答辩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向南20米路东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1号楼8楼第2会议室。

  五、联系人

  科技厅人才处 高松洁0371-86561295

  科技信息研究院 张德扬0371-65968626,15837190808


    附件:具体答辩人及时间安排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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