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有关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广西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广西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国知办发人字〔2013〕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服务发展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桂财教〔2012〕277号)和《2013-2015年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专利)人才”培养方案》(桂知综字〔2013〕16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和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了《广西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doc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