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志(LOGO)设计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12-01    浏览次数:2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最具潜力、最具成长性的企业群体。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推进科技创新,加快成果转化,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提供了强大源动力。

  为树立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新常态”下的新形象,树立品牌效应,扩大影响力,省科技厅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志(LOGO)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志(LOGO)(含平面图形、立体图形)。

  二、征集时间

  2014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12日止。

  三、标志用途

  标志主要用于对已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的备案企业发放的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铜牌上,也可广泛应用于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宣传、出版物发行、对外交流活动及备案企业的广告宣传等。

  四、设计理念

  整体设计要体现“新常态”下科技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体现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向上、充满活力、健康发展的态势,科技型中小企业勇于创新、蓬勃发展、开拓进取的风貌,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由“科技创业雏鹰”发展成为振翅高飞的“科技创业雄鹰”的整体趋势。标志设计要赋有科技感、发展感、时代感和国际感。

  五、设计要求

  (一)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二)主题鲜明、构思新颖、线条简练、色彩明快、造型优美。做到喻意于形、形意结合,不易和其它标志相混淆,便于在对外宣传中推广、印刷和实物制作。

  (三)设计方案以计算机制图为佳(保存为JPG格式300dpi),也可用手工绘制。要求提供彩色效果图(保存为JPG格式300dpi)、三视投影图(出图比例1:1或1:2)、设计方案(电子文档或图纸形式)。

  (四)应提供设计图案释义,文字要表达清晰,简明扼要,字数在300字以内。

  (五)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属权或其他权利。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承担法律责任。

  (六)入选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六、评选和奖励

  河南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所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初选,筛选出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志入围方案10个,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设计方案被录用后,其作品版权及其永久性专有使用权等全部权利归属河南省科技厅。

  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税费由作者自行交纳。

  七、征集办法

  应征作品应以如下两种方式送达:

  1、书面文稿方式(可直接报送,可邮寄)

  (1)作品制作成A4纸大小的纸质样稿,同时标明设计创意和文字说明。

  (2)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厅中小企业处2222室,邮箱编码:450007。

  (3)若邮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LOGO征集”,信内随附作者的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联系方式。

  2、电子文稿方式

  (1)作品另应以电子邮件发送。

  (2)邮件地址为:hnskjqyfhq@126.com,邮件标题请标明“LOGO征集 设计者名字”。

  (3)邮件内容应包含:LOGO标识及附注的文字说明;作者姓名,联系地址以及电话联系方式。

  八、其他

  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底稿。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科技厅所有。

  咨询电话:0371-86561672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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