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广西软件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30    浏览次数:3

广西软件行业协会、各软件企业:

  根据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 号)、《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关于软件企业年审制度的规定,我委决定开展2014年广西软件企业年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机构

  我委负责广西软件企业年审的管理工作,委托广西软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承担此次年审的辅助性工作。

  二、年审范围

  通过2013年度年审的软件企业和2013年新认定的软件企业; 2010年12月31日以前成立且还在享受企业所得税2免3减半政策的企业按照老办法年审,其余企业按照新办法年审。

  三、年审时间

  参加2014年度年审的软件企业(名单见附件1),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四批提交申报材料,截止受理时间分别为5月25日、6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

  四、年审申报材料

  (一)按照新办法年审的企业

  1.软件企业年审申请表;

  2.2013年度通过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2013年度财务专项审计报告(一份原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年度软件销售收入及自产软件销售收入明细表,软件研发费用明细表、软件研发活动说明);对于嵌入式软件产品或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需在财务专项审计报告中注明。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纳情况证明或企业缴税凭证复印件。

  5.软件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企业拥有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与用户签订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协议)等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一份原件)。

  7.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8.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制度文件列表(加盖企业公章)。

  9.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材料(ISO9000、CMM认证等)。

  10.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填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承诺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11.软件产业统计报表。

  (二)按照老办法年审的企业

  l.软件企业年审申报表(将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编号填入封面认定号处)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明细表,上年度软件收入明细表,上年度软件收入明细帐,上年度交税情况说明,企业收入明细表,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国税、地税)出具的上年度税收缴纳情况证明或上年度税收缴纳凭证

  4.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有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企业)

  5.职工花名册,设备明细表,场地租赁使用合同复印件

  6.IS09000系列质量认定证书复印件或用户意见

  7.税务部门有关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文复印件

  8.企业承诺书

  9、当年度统计月报(申报月份前一个月的表)

  五、年审条件

  (一)按照新办法年审的企业

  1.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成立的法人企业;

  2.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5.企业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6.企业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7.企业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二)按照老办法年审的企业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六、年审申报办法

  1.软件企业年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法;

  2.企业在递交纸质材料之前须进行网上申报;(http://www.gxsia.org.cn),生成申报表和其他附件材料;

  3.申报材料在协会通知后提交到协会,由协会送我委受理、审核和批准。

  (注: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内容要完全一致,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一式二份,光盘二张。)

  七、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工信委电子信息和软件处

  联系电话:0771-8095288、8095287

  联 系 人:谢秀梅  黄 翀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810室

  (二) 广西软件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0771-5830083

  联 系 人:史 辉

  电子邮箱:gxsia513@163.com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7号508、513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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