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第十二届湖北·武汉台湾周活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7月21日
第十二届湖北·武汉台湾周活动方案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湖北省人民政府暨武汉市人民政府定于2015年9月21日至25日在湖北共同举办第十二届湖北·武汉台湾周(以下简称台湾周)。为切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为指导,以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主题,团结争取广大台湾同胞为主线,抢抓国家实施“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和“一带一路”战略重大机遇,通过举办一系列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基层及青年交流互动等活动,服务中央对台工作大局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历届台湾周活动成果,全面推进鄂台交流与合作,厚植共同利益,增进同胞感情,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二、地点及规模
台湾周活动在武汉市设主会场,在襄阳、宜昌、孝感市等地分别设分会场。邀请国台办等有关部委领导;省及相关市领导;台湾政、商、文化、教育等各界知名人士;台湾社会团体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台湾相关县市基层及青年代表;大陆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负责人;两岸专家、学者及新闻媒体等,共约1500人参加。
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湖北省人民政府暨武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省台办,襄阳、宜昌、孝感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台办。
协办单位:台湾工业总会、商业总会、中小企业总会、电电公会、三三企业交流会、工商建研会等台湾相关团体。
四、组织机构
成立由国台办和省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省政府分管领导、武汉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副主任的台湾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包括:国台办经济局、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省台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新媒体集团)、省委接待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湖北广播电视台,省演艺集团、长江人民艺术剧院等单位负责同志;襄阳、宜昌、孝感等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武汉市台办主要负责同志。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台办,办公室主任由省台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五、主要活动及责任单位
(一)主要活动。
1.会见。9月21日下午,拟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会见国台办等相关部委领导;拟请国台办和省领导分别会见台湾知名人士。(承办单位:省台办、武汉市台办)
2.重要嘉宾欢迎晚宴。9月21日晚,以国台办、省政府暨武汉市政府名义共同举办。(承办单位:省台办、武汉市台办)
3.台湾周开幕式及签约仪式。9月22日上午在武汉市举办。拟请国台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台湾政要和商界代表作主旨演讲;举行台资项目签约仪式。(承办单位:省台办、武汉市台办)
(二)经贸交流。
1.“互联网+”新业态下的鄂台产业合作论坛。
举办地:武汉市。邀请两岸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以及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代表参加,进一步加强湖北与台湾在智慧城市、电子商务、高端制造业等产业交流与合作。(承办单位:省经信委、省台办)
2.青年·创业的主力军——海峡两岸青年创新创业邀请赛。
举办地:武汉市。筹建台湾青年创新创业基金,完善台湾青年创业孵化器服务体系,鼓励台湾青年来鄂创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承办单位:团省委、省台办)
3.创业女性出彩人生——鄂台女企业家创业发展交流会。
举办地:武汉市。邀请鄂台两地女企业家参加,举办专题交流、联谊沙龙、参观考察等活动,交流女企业家创业历程,推介湖北创业投资环境,展示湖北创新创业成果,搭建两地女企业家交流与合作平台。(承办单位:省妇联、省台办)
4.创意改变生活创新引领未来——第二届海峡两岸创意创新论坛。
举办地:武汉市。邀请台湾文创学者及产业负责人参加,举办创意创新论坛、文创设计展、两岸文创企业交流会等系列活动。(承办单位: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省台办)
5.汉台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对接会。
举办地:武汉市。邀请台湾相关冷链物流协会及产业负责人参加,举办洽谈会、展销会等系列活动。(承办单位:武汉市台办)
(三)文化、基层交流。
1.话剧《台北新娘》公演。
举办地:武汉市。该剧反映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背景下,湖北籍大陆新娘在台打拼和促进鄂台交流合作的故事。公演后将请湖北籍大陆新娘与省相关部门座谈,畅谈话剧《台北新娘》观后感。(承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台办、省文化厅、省文联、省演艺集团及省妇联、省民政厅、长江人民艺术剧院)
2.青春·中华梦——第二届海峡两岸青年微电影高峰论坛。
举办地:武汉市。邀请两岸影视制作方面的青年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知名导演及获奖代表参加,围绕“海峡两岸微电影挑战与未来”主题展开研讨,同时举行2015两岸微电影大赛作品展播及颁奖晚会。(承办单位:省政府新闻办、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省台办、团省委)
3.鄂台牵手长江边黄鹤楼下享盛宴——第二届鄂台餐饮厨艺交流展示会。
举办地:武汉市。邀请鄂台厨艺大师及专家参加,开展厨艺交流。(承办单位:省总工会、省台办)
4.“小巷总理”喜相逢——苗栗村里长武汉社区体验日活动。
举办地:武汉市。邀请苗栗村里长参观武汉百步亭等社区并举办相关活动,交流基层城市管理经验,增进两岸基层民众感情。(承办单位:武汉市台办)
(四)分会场活动。
在武汉市举办的主体活动结束后,台湾嘉宾分别赴襄阳、宜昌、孝感等市分会场出席相关交流活动。
1.两岸智慧生活产业发展论坛。
举办地:襄阳市。邀请台湾智慧产业协会、知名企业家及专家学者参加,就智慧产业发展现状、发展前景及加强襄台智慧生活产业合作开展研讨,同时与台湾电电公会签订“两岸智慧生活产业发展联盟”协议。(承办单位:襄阳市人民政府)
2.宜台文创产业暨经贸合作研讨会。
举办地:宜昌市。邀请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联盟及有关专家、学者、企业家参加,围绕宜昌新区建设,就宜昌市文创产业规划发展进行研讨,推动宜台文创产业及相关领域深度合作。(承办单位:宜昌市人民政府)
3.第二届海峡两岸孝文化与养老产业发展研讨会。
举办地:孝感市。邀请台湾相关孝文化专家学者和养老产业界人士参加,围绕孝文化和养老产业开展研讨,推动孝台养老产业合作发展,促进孝感孝文化名城建设。(承办单位:孝感市人民政府)
六、工作分工
国台办经济局:负责审核和指导台湾周活动;协调国台办领导及邀请台湾政界知名人士出席大会活动。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负责并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共同举办话剧《台北新娘》公演活动;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举办第二届海峡两岸青年微电影高峰论坛活动;负责指导协调中央、省属媒体深入报道台湾周活动情况;负责相关活动所需经费的落实。参加大会相关活动。
省台办:负责台湾周活动的总体策划、筹备、申报和组织协调工作,参与组委会各项工作。负责制定和审核开幕式、分论坛及其他分项活动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和协调大会开幕式以及省领导会见等重大活动;负责与会重要嘉宾组织邀请工作,并协调省相关部门邀请中央部委领导和省领导参会;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举办台湾周经贸、文化、基层等交流活动;负责与省政府新闻办共同组织在台湾周期间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拟定有关经费预算方案。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新媒体集团):负责承办第二届海峡两岸青年微电影高峰论坛和第二届海峡两岸创意创新论坛。
省委接待办:负责台湾重要嘉宾的接待工作。
省总工会:负责承办第二届鄂台餐饮厨艺交流展示会活动;组织安排嘉宾在湖北的活动并负责所需经费的落实。参加大会相关活动。
团省委:负责承办海峡两岸青年创新创业邀请赛活动;组织安排嘉宾在湖北的活动并负责所需经费的落实;协助组织实施第二届海峡两岸创意创新论坛活动。参加大会相关活动。
省妇联:负责承办鄂台女企业家创业发展交流会活动,组织安排嘉宾在湖北的活动并负责所需经费的落实;协助组织实施湖北籍大陆新娘观评话剧《台北新娘》活动。参加大会相关活动。
省文联:负责话剧《台北新娘》剧本创作及协助公演活动。参加大会相关活动。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宣传推介湖北对外投资优势产业和重大项目,参与洽谈台资重大合作项目。参加大会相关活动。
省经信委:负责承办“互联网+”新业态下的鄂台产业合作论坛活动,组织安排嘉宾在湖北的活动并负责所需经费的落实。参加大会相关活动。
省公安厅:负责台湾周期间安全保卫及交通保障工作;负责台湾重要嘉宾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举办分会场活动的市级公安机关做好安全保卫和交通保障工作。
省民政厅:协助组织实施湖北籍大陆新娘观评话剧《台北新娘》活动。参加大会相关活动。
省财政厅:负责台湾周活动所需经费的安排。参加大会相关活动。
省商务厅:负责招商项目推介、招商引资政策咨询,参与洽谈台资重大合作项目。参加大会相关活动。
省文化厅:安排开幕式前的暖场表演,协助组织实施话剧《台北新娘》公演活动;负责相关活动所需经费的落实。参加大会相关活动。
湖北广播电视台:负责全面深入报道台湾周活动。
省演艺集团:负责承办话剧《台北新娘》公演活动。
长江人民艺术剧院:负责与省台办共同承办湖北籍大陆新娘观评话剧《台北新娘》活动。
武汉市:协助省台办负责承办台湾周开幕式及签约仪式、重要嘉宾欢迎晚宴、领导会见等主体活动;负责承办汉台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对接会和苗栗村里长武汉社区体验日等活动;邀请部分台湾嘉宾参加大会;协调市领导出席相关活动;负责所需经费的落实。
襄阳市:负责承办两岸智慧生活产业发展论坛,组织安排嘉宾在襄阳的活动;负责所需经费的落实。参加大会相关活动。
宜昌市:负责承办宜台文创产业暨经贸合作研讨会,组织安排嘉宾在宜昌的活动;负责所需经费的落实。参加大会相关活动。
孝感市:负责承办第二届海峡两岸孝文化与养老产业发展研讨会,组织安排嘉宾在孝感的活动;负责所需经费的落实。参加大会相关活动。
其他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负责邀请部分台湾嘉宾参加开幕式等主体活动,组织安排在当地的产业对接等活动;负责所需经费的落实。
七、工作经费
台湾周主体活动费用由省及武汉市各承担一半,省承担的费用由省台办向省财政厅申请核准。省直单位邀请参加专项活动的嘉宾,在省政府主办的主体活动期间有关费用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其他活动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向省财政厅申请。参加分会场活动的嘉宾费用由活动承办单位负责。市州邀请的嘉宾在当地活动费用由各地负责。
举办好第十二届湖北·武汉台湾周,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推进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巩固和深化历届台湾周交流成果,促进我省与台湾地区的经贸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