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人民政府:
根据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生态县验收的请示》(志政字〔2013〕23号),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工作程序及要求,11月5日至6日,省环保厅组织延安市环保局和专家对志丹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进行了技术评估。现将评估意见函告如下:
一、志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县创建工作,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制定并实施了《延安市志丹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和生态休闲旅游业,全面实施生态建设工程,强力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了经济的稳增长和产业结构的逐步调整,改变了“石油独大”的格局,初步形成了油气及其深加工、生态农业及其深加工、生态旅游以及现代物流等多业互补的生态产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显著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评估组认真审阅了志丹县创建省级生态县的相关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了生态县建设规划项目落实情况。经评估组认真审核,志丹县创建省级生态县的五项基本条件和23项建设指标总体达标,生态县建设规划的近期建设项目和内容基本完成,同意志丹县通过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
三、建议
(一)志丹县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结合评估组评估整改问题细目,对生态县建设各项指标进行补充修订,完善省级生态县创建过程、内容等资料。
(二)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加快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三)加强石油产业污染防治,加快生态修复工作进度。
(四)尽快制定措施,完善整改,争取6个月内完成整改任务后报请省环境保护委员会进行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谭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