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年度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9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

  受国务院委托,环境保护部与我省签订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并分年度确定了“十二五”重点减排项目,其中2013年应完成 57个项目。为确保国家目标责任书项目建设按期全部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至2013年11月底,我省国家目标责任书项目已完成32个,25个未完成。请各地环保局依据实际情况,加强对未完成项目的督办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并于2013年12月20日之前将国家目标责任书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传真至陕西省环保厅总量处。(2013年国家目标责任书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二、国家目标责任书建设项目事关年度减排任务的完成,为及时掌握全省国家目标责任书项目建设进度,将污染减排核查工作纳入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自2014年1月份开始我厅对当年所有纳入国家目标责任书的建设项目实行月调度制度,请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传真到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总量处。(国家目标责任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度表请在“减排交流”群共享中下载)

  联系人:王新涛

  联系电话(传真):029-87293766

  邮箱:hbtzlc@shaanxi.gov.cn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12月6日

 


 

附件                                   2013年国家目标责任书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单位:                                                        时间:

 

序号

企业名称

治理措施

项目完成情况

备注

 

 

 

 

 

 

 

 

 

 

 

 

 

 

 

 

 

 

 

 

 

填表说明:

1、“企业名称”:请按照《 陕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上纳入2013年的重点减排项目名称填写。

2、“建设内容”: 请按照《 陕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上附表1-10内单个项目的治理措施或项目内容填写。

3、“项目完成情况”:请依据该项目建设实际完成情况详细填写,已验收的项目需注明何时通过验收,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行的项目要注明预计何时验收以及当前设施的详细运行情况,未建成的需说明详细原因。

 

 

 

(责任编辑:杨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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