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广西企业100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6    浏览次数:3

  各有关企业:

  我会自2003年以来连续4年向社会发布了广西企业50强及分析报告,自2007年以来连续7年向社会发布了广西企业100强及分析研究报告,得到了各级政府、企业界、新闻界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在区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鼓励和支持我区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提高竞争能力,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全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作出重要贡献,我会决定2014年继续开展广西企业100强排序和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凡在广西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都有资格参加申报(不包括行政性公司、政企合一的单位以及各类资产经营公司)。在广西区外(境外)注册、投资主体为中国自然人或法人、主要业务在广西区内的企业也可申报。

  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如其财务报表最后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则只允许母公司申报;母公司不在广西区内注册的,其子公司仍然可以申报。

  二、申报标准及经济指标

  申报2014广西企业100强的企业,2013年销售(营业)收入应达到9.5亿元人民币。申报企业填报的主要指标有:销售或营业收入、海外收入、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资产总额、海外资产、所有者权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纳税总额、研发费用、员工总数、海外员工等。

  各企业100强最终的入围指标是销售(营业)收入,依此确定1-100位排序,所有指标均需按企业合并报表的数据填报。

  我区企业100强排序发布活动与中国企业500强活动相衔接,申报企业经济指标与中国企业500强的申报指标相统一,在广西企业100强工作的基础上,我会将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中国企业500强(含制造业500强、服务业500强),企业无需另行申报。

  三、申报及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采取自愿原则,申报企业请填报《2014广西企业100强申报表》(见附件1),填报的各项指标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便于对企业数据信息进行复核,申报企业均需提供经审计的2013年相关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可靠的材料,如上报地方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发改委或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亦可由审计机构盖章确认。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不再纳入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需填写《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纸质材料快递寄至:广西企业100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南宁市天桃路24号天桃大厦三楼,邮编:530022),电子版发至邮箱:gxqlbqb@126.com。申报表格可登陆广西企业联合网(www.gxec.org.cn)下载。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

  四、审定与发布

  广西企业100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是否规范进行初审,指导企业及时更正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部分。

  广西企业100强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确认100强名单,并在《广西日报》公告2014广西企业100强名单。出版《2014广西企业100强发展报告》。

  召开2014广西企业100强发布会(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一)广西企业100强活动按国际通行的方式进行,不向申报企业收取审定费。但市场宣传发生的费用(含公告费、牌证费、《2014广西企业100强发展报告》的编印出版等宣传费用)由上榜企业共同承担。每个上榜企业须交纳宣传费2000元人民币。

  账户名称: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账号:2102108009249024601

  开户银行:南宁市工行桃源支行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  韬    覃  柳   梁  麒   侯婵怡

  联系电话/传真:0771-2837573   2802681

  邮  箱:gxqlbqb@126.com

  附件: 1.2014广西企业100强申报表

  2.2014广西企业100强申报表填表说明

  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2014年4月8日

  附件:桂企联[2014]25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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