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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关于开展第六批“3551光谷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5    浏览次数:2

  按照东湖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要求,为深入实施"人才特区"战略,着力推进"3551光谷人才计划",进一步加快培养和聚集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现就武汉东湖高新区第六批"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共性条件

  在光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与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高新区重点发展的五大产业及金融、管理领域从事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已在东湖高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均可从"3551光谷人才计划"申报类型中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内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有海内外成功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技术、管理职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

  3、申报单位一次只申请一个已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

  二、申报类型

  1、创业人才

  申报人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不低于30%);申报企业未受过"3551光谷人才计划"支持,成立5年以内(即2007年10月1日以后成立)。

  2、企业创新人才

  申报人为申报企业近三年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掌握核心技术或为企业作出重大贡献。

  3、高端金融/经营管理人才

  申报人为申报企业近三年引进的高层次金融或管理人才(非控股股东或创业团队成员),担任企业副总经理以上或相当职务,擅长现代企业生产、运营、管理或金融服务、资本运作。

  三、报送材料

  1、《"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申报书》(按照相应的申报类型填写相应的申报书)打印版十份、电子版一份(含申请人电子版登记照片一张);

  2、《"3551光谷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申请简表》电子版一份;

  3、《第六批"3551光谷人才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4、《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计划书》打印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5、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主持(参与)科研项目及其他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意向性合同复印件;

  (6)申报单位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说明:以上1、2、3项材料请登录3551光谷人才网(www.3551.org.cn)或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wehdz.gov.cn/structure/rctc/rctcmk.htm)下载,其余材料自行准备。申报金融/经营管理人才的可不需要提供第4项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将取消申报人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再接受申报人及申报单位的申报。

  四、申报时间

  第六批"3551光谷人才计划"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人才办初步审查后择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

  五、受理机构

  东湖高新区人才与创业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珞瑜路546号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大楼1502室

  联系人:李新亮、王湘雷、赵倩、郑力安

  人才专线:400-027-3551

  咨询电话:0086-27-67880702  67886032

  传真:0086-27-67880050

  网址:http://www.3551.org.cn

  E-mail:donghu3551@vi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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