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发改投资〔2013〕743号
有关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农委(畜牧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477号)精神,现下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2013年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1073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9000万元,县(区)投资1298万元,企业自有投资434万元(具体项目投资计划见附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抓紧按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和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全程公示制等配套监管措施,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项目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二、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实行季报制度,各地要按要求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完成工程决算、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并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安徽省2013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