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环保字〔2013〕2号
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委),各项目单位:
为全面了解掌握2012年蔬菜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建设情况,督促各项目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省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承诺书要求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项保障措施、报告制度落实到位情况。
(二)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实施方案和批复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各实施主体是否落实,各项建设任务是否达到计划进度要求。
(三)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中央补助资金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情况,支出是否合理,财务核算是否规范,相关配套资金是否落实。
(四)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与合同制落实、档案管理等情况。
(五)对项目的建议。主要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等。
二、方法步骤
省厅组成督导组分赴各市进行督导(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督导工作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各实施主体以及承担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将向项目县反馈。
三、时间安排
各督查组到各地督导的具体时间与有关市、县(市、区)协商后自行安排,要于2013年5月上旬完成。督导工作结束后,各督导组形成书面报告。
四、有关要求
有关市、县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导活动,做好协调配合。市农业局(农委)要尽快督促项目县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按照督导内容形成书面材料。各督导组要认真负责,重点深入项目现场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及时总结好典型、好经验,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或建议。
联 系 人: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 浦碧雯
联系电话:0531-81608085
山东省农业厅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