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高交会参加商务部馆成果展、进口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0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各有关单位:

  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131116日至21日在深圳市会展中心举行。根据省高交会参展办、商务部办公厅有关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我厅将继续组团参加高交会、参加商务部馆成果展、进口展。现将参展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展工作任务和组团方法

  本次参会参展的任务,将着重宣传我省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成果和扩大进口,引进吸收再创新工作成果,介绍各参展企业和产品,积极开展技术贸易活动。

  1、技术贸易团组团工作。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围绕高交会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主题,积极组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和外贸专业公司组成对外技术贸易交易分团参加展会。为便于活动,技术贸易团参加所在设区市代表团活动。需要展位的企业可通过当地科技局向省科技厅申请。同时,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参加高交会的契机,做好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市场的调查研究。有条件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可自行组团到会观摩。

  2、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成果展(简称“成果展”)参展工作。请南昌、赣州、新余、鹰潭、吉安、上饶6个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商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管理部门,在各基地管辖范围内推荐2家代表本基地产业特色的高新技术企业参展。重点展示基地重点产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各领域取得的创新成果、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项目、国际交流合作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3“进口展”工作。由厅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商各有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近几年来,在产业转型升级中重视先进技术、设备进口,在扩大进口,引进吸收再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参加“进口展”。重点展示先进进口设备、产品、关键零部件、高新技术国际合作项目与成果。

  二、参展展位搭建及相关费用的解决办法

  参加“成果展”“进口展”由我厅统一申请展位,统一搭建布展,统一解决费用,不收取参展企业的展位费和搭建费。参展人员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参展单位自理。

  三、参展、参会办法

  1、参加“成果展”企业由所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商创新基地管理部门推选;参加“进口展”由厅机电和科技产业处商各有关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参展单位请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会刊资料登记表(附件一);

  2)参展展品登记表(附件二);

  3)参展人员登记表(用于办理入场馆证件);

  4)图文资料(用于布置展板):

  A.参展企业中英文简介(中文不超过500字)。

  B.图片:内容:企业面貌、生产环境、重点产品等;数量:5-10张;数码照片的像素:在2M以上;照片格式:jpeg格式。企业徽标(LOGO矢量图)。

  C.参展展品的简介:每件展品须提供一份介绍本展品性能、特点和主要技术参数的文字简介(用于制作展品的展牌),文字篇幅请控制在300字左右。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将确定推荐参展、参会单位的名单及相关资料汇总后,务必于1014日前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厅机电和科技产业处。

  2、参展展品要求。各参展企业要精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可视形象好,有一定演示性的实物展品到会展示。为便于设计相应展台、展柜,请将展品的名称、体积(长×宽×高)和相关要求填写清楚。

  3、展品的携运:体积小的展品,参展人员可自行携带,于111516时前交布展人员放置展位;体积较大不便携带的,各单位应提前将展品托运到展馆交工作人员布展。展馆推荐的展品承运商是:深圳市鹏盛达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喻言 手机:15914070787;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慧 手机:13902454202,有需要的可与他们联系。

  四、有关事项与要求

  1、南昌、新余、赣州、鹰潭、吉安、上饶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或创新基地管理部门,展期要指定一名同志负责组展单位与参展企业之间的协调,督促参展事项的落实。

  2、各创新基地要制作一部(5-10分钟)反映基地建设成就的视频宣传片,刻录成DVD格式的光碟,一式二份,分别提供给组委会和本展区播放宣传。

  3、展期展位值班:各参展单位要高度重视参展工作,每个参展单位要选派1-2名工作责任心强、对企业情况了解、对展品性能熟悉、处事灵活、品貌端正的同志(性别不限)担任展位值班员,负责企业宣传与产品的介绍和管理。值班人员应提前到达深圳做好展前准备,展会结束后才能离会。

  4、食宿安排:“成果展”“进口展”不集中食宿,由参展单位自行安排。

  5、证件办理:各技术贸易分团的参展单位,相关证件由当地政府代表团一并办理。参加“成果展”“进口展”的企业和相关组织人员的证件由我厅负责申请分发。到会观摩人员可通过登录高交会网站(www.chtf.com)上的“专业观众赠票申请”栏目申请赠票。此外,其他人员均须购票进馆,费用自理。

  联系人:

  机电和科技产业处 刘国平(调研员)

  电话:0791-86246349 传真:0791-86246345

  电子邮箱:13970029159@163.com

  附件:

  1、第十五届高交会会刊资料申报表

  2、参展展品登记表

  3、参展人员登记表(点击下载所有附件)

  二○一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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