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企业负担网络直报的通知(鲁减负办字〔2013〕2号)

发布日期:2013-05-17    浏览次数:1

鲁减负办字〔2013〕2号

各市减负办:

  为做好企业负担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负担调查体系,近日,国家工信部建设开通了企业负担网络调查系统。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请组织企业做好调查系统网络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各市去年上报的企业负担重点调查企业(附件一)。

  二、填报时间

  请组织各企业于6月15日前完成填报。

  三、填报方法

  企业使用IE浏览器(7.0以上版本),输入网址http://www.sme.gov.cn,进入“企业负担调查”栏目,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每个企业都分配有独立的用户名和密码,企业登陆后需修改密码后才能填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减负办要高度重视企业负担网络调查工作,将其作为减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如实填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企业名单如有调整,请及时告知省减负办。

  (二)本系统是由国家工信部建设的网络直报系统,企业填报数据直接反馈到国家减负办。省减负办无查看、修改单个企业填报数据的权限。企业不用担心填报数据泄密、遭受打击报复等问题。

  (三)参与调查企业是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监测点和监督员单位,要客观、真实填报,实事求是地反映企业负担状况和面临的问题,坚决杜绝不负责任乱填报或者应付差事。反映问题要事实清楚、表述清晰,诉求要合法、合理。

  (四)企业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省减负办。企业负担调查系统使用手册和填报说明可从省经信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sdeic.gov.cn)。

  省减负办电话:0531-86062214,86905101。

  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010-66013568。

  附件一:企业名单及用户名、密码

  附件二:企业负担调查系统填报说明[点击下载]

  附件三:企业负担调查系统使用手册[点击下载]

省政府减负办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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