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6    浏览次数:5

苏农办科〔2012〕23号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2〕70号)、《省农委关于抓紧组织实施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通知》(苏农计〔2012〕155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以下简称补助项目)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大力实施科教兴农与人才强农战略,紧密结合“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和冬春农业科技大培训,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切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为农服务能力,为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培训目标与内容

  (一)部级培训班:一般不少于1周,重点开展现代农业理论、宏观管理、经济发展、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现代农业推广理论与方法、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管理统计等方面的培训和实践,使之成为本地本领域本专业农技推广的首席专家,成为当地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的引领者。

  (二)省级培训班:一般不少于1周,主要开展重大实用农业新技术、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技术,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信息农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推广方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知识、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使之成为农业技术专家、培训其他农技人员和农民的重要师资。

  (三)县级培训班:一般不少于5天,围绕当地主导产业,重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培训,同时对农技人员急需了解的新技术、急需获得的新方法进行培训。成为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重要师资,成为“一专多能型”推广人才。

  三、组织方式

  根据农业部下达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任务,并结合省级班计划,部级班、省级班依托国家或省级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分区域、分产业开展技术交流、学习研修、观摩展示等活动;县级班分区域由农业高等院校承办,结合县域产业发展及县乡农技人员专业水平实际,与县(市、区)农业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培训课程,采用“走出去或引进来”办班的方式,集中开展专业技能培训。

  (一)项目实施县遴选学员。各项目实施县要按照任务分配表(附件1、2、3),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并将报名表及时报送相关培训基地(附件4)。

  部级班:在编在职的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指导员,以县级农技推广人员为主,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技术权威,能够组织带领县域内相关专业农技人员开展农技推广工作,在当地具有突出贡献的农技推广人员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农机推广人员主要从乡镇承担技术指导员的农机专业人员或县级农机专业专家中选派。

  省级班: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中,县级专家、主管业务的负责同志以及相关产业的技术骨干人员。

  县级班:县、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基层农技人员,高中以上学历。

  (二)培训基地开展培训。各类培训基地要根据农业部和省农委部署,按照农办科〔2009〕58号《基层农技人员(重点班)培训大纲(试行)》和《基层农技人员(普通班)培训大纲(试行)》的要求开展培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考察相结合,教师讲授与学员讨论相结合,不断创新培训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各培训班要明确一名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省级班要选举班委会,加强学员的自我管理,强化学员互动和交流;各农业高等学院(校)要加强与县(市、区)农业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认真开办好县级培训班。

  (三)考试考核。各培训基地要在每期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门的结业考试,并将成绩记入学员信息档案。考试种类分为考试和考核两种。对于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培训时间记入继续教育学时。培训基地发放培训证书时,必须在学员照片处加盖印章。培训证书是专技人员参加培训的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四)检查验收。基层农技人员参训情况和培训基地的培训情况,将纳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考核内容。农业部和省农委每年对项目实施县和培训基地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级,对项目实施县和培训基地培训工作进行评价,建立项目承担单位的退出机制。对未能较好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和遴选学员不力的项目实施县进行轮换。

  四、资金安排

  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经费在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列支,部级班培训费用标准为4000元/人,省级班3000元/人,培训费用可由项目实施县在开班前统一支付,培训单位开具发票,也可由学员在参训时先行垫付、培训结束后回本县财政报账。县级班培训费用由项目实施县在开班前统一支付。

  五、有关要求

  1、各项目实施县要高度重视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农技人员培训的计划性和针对性,切实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关于抓紧组织实施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通知》的要求,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作为补助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抓紧抓好,妥善处理好参训人员业务工作和参加培训的关系,确保培训和工作两不误。

  2、各培训基地要建立完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参训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5)、选用教师情况、培训教材(教案)情况和学员考试考核情况。要切实加强师资和教材建设,建好师资库,做好课件,保证培训质量。切实加强学员管理,做到生活上照顾好学员,学习上辅导好学员,管理上组织好学员,确保培训安全、有序、富有成效。按照补助项目的网络报送要求,为规范基层人员培训管理,所有备案后的培训基地都将获得网上录入用户名和密码,用于数据库的录入和查询。各培训基地要及时登录并填写详细培训信息,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和数据库。每期培训结束后,都要将培训情况及时上报省农委科教处。对组织和开展培训不力,没有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将取消其培训基地资格,且2年内不得重新认定为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

  3、各项目实施县要按照计划分配选择好参培人员,于2012年12月15日前统一将学员报名表(附件4)报送相应培训单位并发送电子邮件,各培训基地根据计划培训人数科学安排培训时间,及时与相关县联系沟通,并组织开展培训,2013年3月2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

  联系方式:省农委科教处徐政平,025-86263800、86222689(传真),1911511040@qq.com;

  省海洋与渔业局张岩,025-83581276,4897303@qq.com;

  南京农业大学陈秀琴,025-84396232、84395744(传真)、13770738529,chjxsk@njau.edu.cn;

  扬州大学陈源0514-87979351、13056350259,nxx@yzu.edu.cn;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胡培全,0511-87290900、13952935093,hupeiquang@sohu.com;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马杰,0512-66098936、13771805112,343264307@qq.com;

  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丁丽军,0523-86667668、15951152971,641042228@qq.com;

  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温明明,0515-88876900、13182109088,Ycswcjc@163.com;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赵子明,0517-85888110、15952302288,zzm0282678@163.com;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周奎生,0516-83628102、13685183398,xzzks5090@126.com;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刘勇兰,0513-81050520、13812279868,lyl6701@163.com。


     附件:1.2012年江苏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推广骨干人才部级班任务分配表.xls

                 2.2012年江苏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省级班任务分配表.xls

                 3.2012年江苏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县级班任务分配表.xls

                 4.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报名表.doc

                 5.参训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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