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电子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孔明等103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11月27日至12月3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职称改革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省经信委人事处(职称改革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电话(传真):87058265,870527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