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
为了做大做强做优我区特色农业产业,有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2〕4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县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农业产业优势突出,特色明显。水果(龙眼、荔枝、芒果、柿子等)、蔬菜、畜禽(生猪 、家禽)、水产(对虾等)、速丰林(桉树、竹子)等农业产业在县域产业规模排全区前十位。产业发展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农业科技成效显著。农业产业科技发展条件好,科技工作成效突出,科技部门机构健全,通过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县(市、区)优先申报。
(三)农业产业化程度高。有较完善的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产业链比较完整,标准化生产技术水平较高,农产品品牌发展基础较好,有一定规模的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基地认证。主导产业有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四)组织保障完善。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政策措施保障有力,部门联合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机制较完善,有较完善的农业科技投入机制。
(五)方案可行。示范县建设方案可行,一、二、三产协调发展。有明确技术支撑单位,产学研用结合紧密。
二、申报程序
申报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县的县(市、区)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报,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科技局审核后,上报我厅组织评审认定。
三、申报材料
(一)广西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县建设申报书(格式要求可从广西科技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有关证明材料:
1.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确认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办公地址、零余额帐户全称与帐号等情况证明。
2. 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申报农业产业2010年、2011年全县种养规模、总产量统计资料。
3. 与申报农业产业有关的最新种养单产田间(现场)测产报告(含产品检测报告,可用有关科技、农业项目的测产、检测报告)等。
4. 申报农业产业有关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涉税证明材料。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市科技局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各示范县申报材料(一式8份)报送我厅农村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ncc005gx@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韦昌联 电 话:0771-2618495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805室,邮 编:530022
附件:广西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县建设申报书(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2年11月23日
相关下载: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县的通知.doc
附件:广西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示范县建设申报书(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