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厅联规〔2014〕80号)的部署和要求,现组织开展2014年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实施方案(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程化、产业化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广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较强的研发能力,近两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
2.项目只能由一个法人主体申报,鼓励企业、科研单位开展协同创新。
3.申报项目必须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的拟开工项目或形象进度不超过50%的在建项目。
4.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专项支持方向,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工程化、产业化基础。
(二)产业技术基础服务平台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广西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工作场所及相应的设备设施,固定资产总额在1000 万元以上。
2.申报单位主要服务于主导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已运营一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3.申报单位拥有较强的管理团队,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行为规范,收费合理。
4.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和组织社会资源能力,与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经常性的技术合作和人才培养等。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请各市按照国家重点方向进行项目摸排,把符合重点方向的项目按工信厅联规〔2014〕80号文件要求(见附件)完备申报材料,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材料于5月26日前报自治区工信委(科技处)、财政厅(企业处)审核,以便及时上报。
三、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赵榕 0771-8095284
电 子 邮 箱:gxjw537@126.com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602室(530022)
(二)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人及电话:农艳艳 0771-5330626
地 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财政大厦1307室(530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