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四川金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0    浏览次数:3

各市、州引智办(外专局、外专办),省级各部门引智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对四川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根据《“四川金顶奖”暂行规定》的精神,今年我局将开展“四川金顶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四川金顶奖”的外国专家是应聘(邀)在我省政府机关、经济部门、工商企业、农林水产、教育科研、医药卫生、生态环保、城乡建设、财政金融、文化体育和大型建设工程等单位工作的各类外国籍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包括在评选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四川金顶奖”的外国专家应是对我国友好,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人士。根据《“四川金顶奖”暂行规定》的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国专家方可申请:

  (一)积极向我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我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了某项空白,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管理等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为我省企业技术进步、科技攻关提出重要建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积极为我省培养人才,向我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对外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为我省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科研教育和文化卫生等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为我省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外友好人士。

  (七)为我省引进外国智力,促进四川国际合作交流和友谊,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官方或民间组织的友好人士。

  已获得过“四川金顶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含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版)。各申请单位需从四川省外国专家局网站(http://sichuan.caiep.org)“文档下载”栏下载《“四川金顶奖”申请表》(附件)电子版。表中内容应逐项打印填写,只有“聘请单位意见”及其后栏目内容可用钢笔填写,其中“主要贡献”一栏的填写,要求内容翔实、数字准确、重点突出,字数在1500字以内。

  (二)外国专家的护照复印件。

  (三)外国专家2吋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四)补充材料。为保证申报材料内容翔实,除《“四川金顶奖”申请表》中专家“主要贡献”内容外,项目申报单位可以就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提供补充材料;还可将专家工作的课题、项目成果等列入国家、省(市、自治区)或行业部门的发展规划、计划的有关报告及批复的复印件等,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报送,其中外语材料需提供中文译本。

  以上材料各一式四份。

  四、申报程序

  各申请单位应按要求将《“四川金顶奖”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州引智归口管理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市州申报的,需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省外国专家局;省属单位申报的,需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省外国专家局。请各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将“四川金顶奖”申请材料于2012年3月30日前报送我局。

  五、评选结果及其它

  “四川金顶奖”的评审结果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下文通知。在此之前,请勿告知候选专家。

  对获奖专家的公开宣传报道,要先征得专家本人同意。请各单位在接到“四川金顶奖”的正式获奖通知后,立即征求获奖专家本人对公开宣传的意见。如本人不愿意公开报道或有其它意见,请务必及时告知我局。

  联系人:外国专家工作处曾向桢、石明

  电话:(028)86938592、86917033传真:(028)86938592

  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四川省政务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外国专家局)窗口。

  邮编:610017

  网址http://sichuan.caiep.org

  电子邮件:sicaiep@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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