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技改函〔2012〕1261号
各市经信委(经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步伐,促进全省工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优秀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改造工作先进集体和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1. 安徽省优秀技术改造项目
2. 安徽省技术改造工作先进集体
3. 安徽省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1. 优秀技术改造项目评选范围:2009年以来中央预算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2009年以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2009年以来列入省经信委年度工业投资导向计划的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2. 技术改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市、县(区)技术改造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省直有关单位或部门。
3. 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分别在评选为优秀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中和评选为技术改造工作先进集体中推荐1名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
1. 优秀技术改造项目评选条件:(1)实施的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企业及当地工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2)项目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档案清楚完整;(3)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要求;(4)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设备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对行业发展有较好的示范作用;(5)项目竣工投产,达到预期效果,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6)2011年已评为优秀技术改造项目的,原则上不参加今年的评选活动。
2. 技术改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和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实际提出技术改造工作思路,持之以恒地推动企业技术改造;(2)加强技术改造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注重营造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注重从人才队伍、工作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强技术改造工作;(3)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近年来本地技改投资与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4)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各项服务,在推动技改投资和项目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
3. 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从事技术改造工作两年以上,熟悉技术改造业务,有一定的技术改造理论政策水平和协调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四、 评选表彰办法
1. 评选程序。优秀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改造工作先进集体和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市经信委或省直有关单位对照评选范围和条件,按照规定名额数(见附件1)组织推荐,填写《安徽省优秀技术改造项目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安徽省技术改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和《安徽省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4),报送省经信委。省经信委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审核,并研究确定表彰名单。
2. 表彰办法。对研究确定的优秀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改造工作先进集体和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由省经信委发文通报表彰,授予“安徽省优秀技术改造项目”和“安徽省技术改造工作先进集体”奖牌,颁发“安徽省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证书。
五、有关安排
1. 各市经信委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认真进行摸排,严格对照条件与要求,积极引导相关单位开展申报,真正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一次总结宣传项目建设经验、推动技改工作再上新水平的一次实践活动,把优秀项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
2. 加强与项目实施单位的沟通联系,总结提炼优秀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的经验做法,认真填写《安徽省优秀技术改造项目推荐审批表》、《安徽省技术改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和《安徽省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抓紧行文,连同电子版一道于12月10日前报送到省经信委技改处。
联系人:程卫东,电话:0551-2871770,邮箱:touzi@aheic.gov.cn。
附件:1. 表彰名额分配表
2. 安徽省优秀技术改造项目推荐审批表
3. 安徽省技术改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 安徽省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5. 安徽省优秀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6. 安徽省技术改造工作先进集体汇总表
7. 安徽省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1月28日
附件1表彰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安徽省优秀技术改造项目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4安徽省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3安徽省技术改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5安徽省优秀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6安徽省技术改造工作先进集体汇总表.doc
附件7安徽省技术改造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