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牧(农业、畜牧)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临夏市和谐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申报的188个无公害种植业产地认定、夏河县德吉良种猪场等单位申报的119个无公害畜牧业产地认定和临夏市九眼泉虹鳟鱼养殖场等单位申报的16个无公害渔业产地认定经甘肃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评审委员会召开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评审委员会组织种植、畜牧、渔业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于2014年12月12日进行了评审,各产地总体符合无公害产地认定的相关规定,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要求,通过评审。并经我厅研究同意,予以认定,有效期3年,现予以发布。
各地农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获证产地宣传推荐和日常监管,特别是认证工作相对滞后的市州,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产地认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
甘肃省农牧厅
2014年12月18日